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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权威答复】吸附水性漆喷涂产生的VOCs的废活性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?

时间:2021-08-03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水漆助手   阅读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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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内容:

您好,企业喷漆只使用水性漆,水性漆产生的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,那么吸附了水性漆VOCs的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吗? 水性漆VOCs主要成分为丙二醇、正丁醇等小分子助溶剂。盼复,谢谢!

问题答复:

您好,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过滤吸附介质,属于危险废物,代码900-041-49。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第八条规定,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。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,不属于危险废物。感谢您关注与支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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